中國網財經11月28日訊 同花順今日早間發(fā)布公告,稱公司收到證監(jiān)會下發(fā)的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。《決定書》顯示,沒收同花順違法所得217.7萬元,并罰款653.1萬元;對相關責任人朱志峰給予警告,并罰款10萬元;對郭紅波給予警告,并處以5萬元罰款。 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認為,同花順開發(fā)運營的資產管理系統(tǒng),包含子賬戶開立、提供委托交易、存儲、查詢等多種具有證券業(yè)務屬性的功能。公司明知其客戶經營方式,仍向不具有經營證券業(yè)務資質的客戶銷售該系統(tǒng),提供相關服務,并獲取收益的行為違反了構成非法經營證券業(yè)務的行為。時任公司副總經理朱志峰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、產品經理郭紅波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。 同花順稱,于8月14日全部停止公司資產管理軟件的銷售和運行。截至目前,公司其他所有生產經營狀況正常。公司資產管理軟件的銷售額很小,占公司 2015年度營業(yè)收入比例不足0.2%,停止資管軟件的運行和銷售不會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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